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蠡縣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9-06-18 信息發布人:管理員 |
蠡政辦字〔2019〕25號
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蠡縣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 知
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蠡縣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1日
蠡縣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減稅降費決策部署,改革完善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社保)制度,穩步推進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工作,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9]38號)、《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41號)和全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电视电话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自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自
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自
完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在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這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按20%繳費比例繳費。
2019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計算基本養老金時,仍使用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今後待省出台年度過渡辦法後,按照省規定的具體辦法執行。
四、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縣開發區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市政府改革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要求,結合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等措施,強化缺口分擔機制,落實工作考核獎懲機制,積極做好省級統收統支前期准備工作,確保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的目標。
五、落實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2019年基金上解比例按照3.5%執行。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調劑方案,確保基金按時足額上解到位,要充分發揮內在激勵約束作用,更好地均衡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增強基金可支付能力。
六、穩步推進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社保費管理費征管職責如期劃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繳費,目前暫按現行征收體制繼續征收,穩定繳費方式。人社、稅務、財政、醫保部門要抓緊推進信息共享平台建設等各項工作,切實加強信息共享,確保征收工作有序銜接。妥善處理好企業曆史欠費問題,在征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自行對企業曆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避免造成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同時,按照省統一部署,合理調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預算。
七、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縣政府負責同志牽頭,人社、財政、稅務、醫保、統計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降低社保率和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各相關部門也要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降低社保費率以及征收體制改革過渡期間的工作銜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八、 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縣開發區和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發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作用,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密切協調配合,加強預測預警,充分測算降低社保費對我縣社保基金收支産生的影響,制定並落實防範化解措施,確保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確保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按時足額支付。人社局、財政局、稅務局和醫保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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